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投资如何操作

  股权投资如何操作
  
  生活中有的投资者希望通过股权投资来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从发现投资项目到确定投资项目,经历了无数次的调查和判断最终达成交易并获取利润。总的来说,股权投资的过程基本上都大同小异,那么究竟股权投资如何操作,的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投资运作基本都是按照一系列的步骤完成的,从发现和确定项目开始,然后经历谈判和尽职调查,确定最终的合同条款、投资和完成交易,并通过后续的项目管理,直到投资退出获得收益。
  
  1、寻找项目
  
  股权投资成功的重要基础是如何获得好的项目,这也是对基金管理人能力的最直接的考验,每个经理人均有其专业研究的行业,而对行业企业的更为细致的调查是发现好项目的一种方式。另外,与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联系以及广大的社会人际网络也是优秀项目的来源之一,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专业的服务机构,都可能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当然,通常最直接的方式是获得由项目方直接递交上来的商业计划书。在获得相关的信息之后,股权投资公司会联系目标企业表达投资兴趣,如果对方也有兴趣,就可进行初步评估。
  
  2、初步评估
  
  项目经理认领到项目后,正常情况下应在较短期内完成项目的初步判断工作。项目经理在初步判断阶段会重点了解以下方面:注册资本及大致股权结构(种子期未成立公司可忽略)、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主要产品竞争力或盈利模式特点、前一年度大致经营情况、初步融资意向和其他有助于项目经理判断项目投资价值的企业情况。初步判断是进一步开展与公司管理层商谈以及尽职调查的基础。在初步评估过程中,需要与目标企业的客户、供货商甚至竞争对手进行沟通,并且要尽可能地参考其他公司的研究报告。通过这些工作,股权投资公司会对行业趋势、投资对象所在的业务增长点等主要关注点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
  
  3、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评估之后,投资经理会提交《立项建议书》,项目流程也进入了尽职调查阶段。因为投资活动的成败会直接影响投资和融资双方公司今后的发展,故投资方在决策时一定要清晰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发现问题,发现价值,核实融资企业提供的信息。
  
  在这一阶段,投资经理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证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检查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开展审计工作外,还会对目标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业内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会谈,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它还可能包括与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如以前的雇员进行交谈,这些人的意见会有助于投资机构作出关于企业风险的结论。
  
  4、设计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后,项目经理应形成调研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书,提供财务意见及审计报告。投资方案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等内容。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和项目企业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分歧的技术要求很高,需要谈判技巧以及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5、交易构造和管理
  
  投资者一般不会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资,而是采取分期投资方式,每次投资以企业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为前提,这就构成了对企业的一种协议方式的监管。这是降低风险的必要手段,但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在此过程中不同投资者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包括采取报告制度、监控制度、参与重大决策和进行战略指导等,另外,投资者还会利用其网络和渠道帮助企业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以发挥协同效应和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提高收益。
  
  6、项目退出
  
  股权投资的退出,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股权投资环节中的最后一环,该环节关系到其投资的收回以及增值的实现。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收益,而退出渠道是否畅通是关系到股权投资是否成功的重要问题。因此,退出策略是股权投资基金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需要注意的因素。
  
  以上就是股权投资如何操作的简略步骤,从开始确定进行股权投资到最终的获取经济利益至项目结束的全过程,在实际的投资过程中,基本上都会经历上述的股权投资操作。当然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同样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在作出投资前同样需要深思熟虑。
  
  
总结:股权投资如何操作生活中有的投资者希望通过股权投资来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从发现投资项目到确定投资项目,经历了无数次的调查和判断最终达成交易并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认识罪与认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做错了事,并且违反了法律的纪律,都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对于有些人证据已经确凿但是犯罪人员还是不认罪,那么不认识罪与认罪的区别有哪些?对于自愿认罪的人来说,在......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是怎么规定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在现实中有多的人,草率的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房屋等财产的分割也做了处理,但是在立候后不久又反悔,认为这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如对房屋的分割,在离婚后又后悔分割给对方,于是提出诉讼,那......


·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一、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拆迁时发生纠纷或者其他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可以请律师介入的,一般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维......


·购买回迁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购买回迁房的风险包括哪些(一)办证时间难有保障在暂无房产证情况下,如果是买家认为该物业十分“超值”,则买卖双方可以在充分协商好的前提下,采用“公证赠与”方式进行。即表面是办理公证赠与......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违约的情形在任何合同中都有可能出现,借款合同中也不例外,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以及不按约定还利息都属于违约,那么要是出现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情况,此时出......


股权投资如何操作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