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功能是什么
当我们去参加工作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马上成为正式员工,通常情形下企业都要和你约定一个试用期。我们知道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有关,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那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功能是什么呢?您肯定都有困惑,网的我们将在接下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试用期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应注意的问题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三、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功能
劳动用工是双向选择,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可更详细更直观的了解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全面的了解、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按法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长短有关。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制度。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称职的劳动者,另一方面,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以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有关,而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功能主要体现维护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减少因工作不适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以上就是网的我们为您做出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还有其他困惑的,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总结:当我们去参加工作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马上成为正式员工,通常情形下企业都要和你约定一个试用期。我们知道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有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
·公司怎样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公司怎样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在被限制高消费期间,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一个,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1、能够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的;2、是经过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由于公司制的改革使得成立公司成为一种潮流,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势如破竹。但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是需要技巧的,如果公司管理稍有不善,就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破产......
·隐名股东能否依法转让股权?
隐名股东能否依法转让股权?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
·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它具有......
·应届毕业入职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的大学生都会为自己的家长减轻负担,在大学期间,因为教学的方式与高中的区别很大,所以大学期间有很多的课余时间,所以很多大学生就会利用这个时间,去学校附近的一些商店进行兼职。......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功能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