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
  1、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对方的方式作出。本条所指的无权代理应当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撤销权。
  4、《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与第48条的规定中的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其根本区别是:是否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合同。所以,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
   二 、 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 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有权根据是否与代理人有委托关系、代理人是否超越代理权以及代理权是否已经终止等不同的情况,以及无权代理人的过错情况,依法请求无权代理人给予相应的赔偿。无权代理人应当赔偿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
   四 、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使被代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权代理人应依法赔偿。同时,并非所有的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都必然对被代理人不利,当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使被代理人从中受益时,根据公平原则,权利义务应当对等,无权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支付因实施代理行为而支出的相关的合理费用。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在此总结,表见代理虽然是无权代理,但是我国法律有明文法律保护,可以更好的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过我们在此温馨提示,表见代理存在各种不稳定因素,对于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选择表见代理时需要谨慎,以防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一、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1、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经济纠纷仲裁时效是几年
      经济纠纷仲裁时效是几年?经济纠纷仲裁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


·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怎么维权
      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怎么维权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土地确权的力度,就是为了理清土地使用情况。通常情况下,政府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相应的买卖合同样本,方便各开发商使用,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在这个买卖合同样本的基础之上,往往还会格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下面,我......


·离婚后再争抚养权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后再争抚养权条件包括什么一、离婚后再争抚养权条件包括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


·公司可以在哪些情况中对员工降薪
      公司可以在哪些情况中对员工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