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许多普通的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但是,如果企业本来就破产了,并且破产企业刚好在拆迁范围内的话,要不要赔偿金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了。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回答一下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的问题。
  
  一、企业可获得的拆迁补偿种类
  
  (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
  
  (二)装修附属物补偿
  
  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四)搬迁费用、搬迁损失
  
  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如果是大型企业拆迁,这部分的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各项拆迁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被拆迁房屋。各项奖励的数额主要由具体的项目实施意见来决定。
  
  (六)职工安置费
  
  涉及到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还有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是通过给下岗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
  
  二、企业取得拆迁补偿的办法
  
  (一)法律对于企业拆迁赔偿的相关规定
  
  实践中企业拆迁的赔偿是混乱的,是标准不一的,是信息不对称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没有对于企业拆迁赔偿的特别规定,或许立法者更注重的是居民拆迁的补偿,这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但其实,企业拆迁面临的矛盾也很尖锐,不仅仅是被拆迁企业与拆迁人的矛盾,还包括被拆迁企业与土地或房屋所有人的矛盾,希望立法者能够对此予以重视。
  
  (二)实践中对于企业拆迁赔偿的相关操作
  
  实践中对于企业拆迁赔偿通常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评估报告所列的损失,一部分是合情合理的协商赔偿。关于评估报告,通常会遇到几个问题,
  
  1、评估范围是哪些,是否存在漏评;
  
  2、评估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存在偏低;
  
  3、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列入评估等等。关于协商赔偿的数额,跟很多因素有关,企业的规模、拆迁项目性质、谈判的力度等等。
  
  (三)不同企业面临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案
  
  1、经营房屋性质。有些企业是租赁办公用房,有的企业是自有产权办公用房,而有的企业的厂房是违章搭建的,这样,不同的情况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和不同的法律方案选择。
  
  2、租赁合同剩余期限。有的企业租赁合同十多年,有的企业租赁合同马上到期,有的企业租赁合同已经超期,这样,不容的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案。
  
  3、企业拆迁后无法弥补的损失。比如一些特别许可证、无形资产、人员解聘等等无法评估的损失。
  
  4、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历史问题及当时法律的不完善而导致的无证建筑,厂房内员工的安置等问题,是参照有关法律相关规定给予解决的,必须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企业的拆迁赔偿金是包含多方面内容的,其中有土地、房屋价值补偿、装修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搬迁损失、各项拆迁奖励费用以及职工安置费。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要看破产企业符不符合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
  
  
总结: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许多普通的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但是,如果企业本来就破产了,并且破产企业刚好在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遗嘱笔记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遗嘱笔记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一、遗嘱笔记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遗嘱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


·网贷还几期不构成诈骗是否存在
      网贷还几期不构成诈骗是否存在(一)明显造假和错误信息首先要核实平台的真实性,包括真实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地址和真实信息。最早的纯诈骗平台“淘金贷”,上线3天平台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七
      规则七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避税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规则描述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为了规避税费,约定与真实意思表......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民法典》(自2......


·国税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国税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


·销售假药罪解释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