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抢劫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法律对于抢劫罪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而在一般处罚的基础上,法律还对抢劫罪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那到底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从重情节: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在遭受灾害时实施抢劫的;
  
  (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
  
  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若择一重罪以抢劫罪论处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3、以违禁品为目标实施抢劫,劫得的违禁品达到非法持有该违禁品应予追诉的数量标准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4、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伤残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麻醉抢劫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以上若有重叠,则选择一个较重的幅度,不重复计算。)
  
  5、持械抢劫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对实施强奸等其他暴力犯罪后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的;
  
  (2)对受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法律、法规予以特殊保护的群体实施抢劫犯罪的;
  
  (3)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以抢劫罪论处的;
  
  (4)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
  
  (5)有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7、累犯,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二、抢劫罪从轻处罚的条件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 罚。如供述的是同种较重余罪,一般应当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积极预缴财产刑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共同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2)被告人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的。
  
  7、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基层法院并需向市法院汇报,由市法院统一、平衡。
  
  抢劫罪属于重罪,被法院认可构成该罪的,受到的刑事处罚都非常严重。而且因为抢劫罪的社会危害程度非常大,法院审理抢劫案件时,对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非常慎重,对各种量刑情节审查的非常严格。至于其中哪些情形下抢劫罪从重处罚,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但愿能帮助你解答疑惑。
  
  
总结:由于抢劫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法律对于抢劫罪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而在一般处罚的基础上,法律还对抢劫罪规定了从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治安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治安拘留最长多少时间?不超过20天;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有区别吗?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有区别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和从犯在判刑上是有区别的,主犯要承担寻衅滋事全部的犯罪,而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哪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


·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么?
      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么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


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