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呢?  一、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8、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0、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1、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2、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14、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劳动诉讼费收费标准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办法》还规定,劳动诉讼费收费标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
    2、劳动仲裁不收费。
    3、律师费参照当地律师协会收费标准,与律师协商。
    综上所述,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起步价为10元,主要用于案件受理。需注意的是受理费并不等同于申请费或律师费,在此我们提醒您,律师费的支付您需要与您的律师协商,不在受理费用中。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总结: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呢?  一、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当事人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出现一些纠纷,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协商处理,那么出现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在诉讼中会要求双方都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据就要进行司法......


·一、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而且不计划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谈不上谁要小孩的抚养权,因为是夫妻两个人共同抚养孩子的。《中华人民共......


·律师可以投资做股东吗?
      律师可以投资做股东吗?律师可以投资做股东,专职律师可以作为股东(投资人)、董事,但不能作为专职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门规章,是适应当时律师......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有的罪犯在被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而对于一些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来讲,虽然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也会判死缓。缓刑和死缓里面都包含了一个“缓”字,这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


·中介不退押金投诉还是起诉
      中介不退押金投诉还是起诉外出打拼的人往往都会先选择租房住,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自己不容易找到合适的房子,只能委托中介,有时就会不小心入黑中介的圈套,容易被黑中介骗押金,那么中介不退押......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