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调解要求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要求方法有哪些呢,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方式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合同付款纠纷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一、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
  四、调解程序
  (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六、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七、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八、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因此,看了为您提供的一些回复后您有没有觉得有所帮助呢,其实简单点说就是当发生了这样的医疗纠纷,谁都不想看到,但是毕竟为了给自己或是给对方便利,您能满足医疗纠纷调解要求调解的就调解吧,最后实在不行的就起诉吧,最后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总结:医疗纠纷调解要求方法有哪些呢,流程是什么?医疗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
      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一、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1、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之间的权利主......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一、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


·小孩两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小孩两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


·员工上下班摔去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摔去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


·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
      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性有多大
      一,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性有多大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医疗纠纷调解要求方法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