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
  关于工程代理招标服务费的收取,由双方协商收费,以前出台过相关的收费办法,但现在已经废止失效,因此具体怎么收费要自行协商决定。
  关于招标代理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以上就是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全部介绍,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国家曾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现已废止,代理招标机构和被代理单位自行协商,如果发生纠纷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总结: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关于工程代理招标服务费的收取,由双方协商收费,以前出台过相关的收费办法,但现在已经废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抢夺与寻衅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抢夺与寻衅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在当今社会,由于教育的缺失以及法律意识的薄弱,经常会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抢夺以及寻衅滋事等行为。对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公安部门是施以严厉的打击......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撤回和撤销,这两个词虽然长得有点像,但是二者却又本质上的区别。撤回,很好理解,就是一个东西在还没有生效之前,撤销,可以阻止结果的发生。而撤回。是这个东西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想要让......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职工是很脆弱的,为了让其安心生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其相应的待遇。那通常情况下,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详细内容,......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在结婚时,会去做一个婚内的财产公证。那么这种公证有用么,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对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什么进行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婚内财产公......


·员工可否自行申请工伤鉴定
      员工可否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


·出嫁女及子女能享受村民收益待遇吗?
      司法实践中关于“出嫁女”村民资格和待遇的纠纷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