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标准是什么?
五险一金是众多工薪阶层所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了将来的生活能够老有所养,您想必十分关心五险一金的新变化,是否有更多新的福利和钱袋子,能在生产经营困难中降低缴存比例减轻负担。对于成都五险一金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成都五险一金是什么?
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公积金,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确定比例,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二、成都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1、公积金缴存比例: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2、社保缴纳比例: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
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4、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7、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8、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三、成都市五险一金的作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
四、成都市个人不交五险一金的影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以劳动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保险险种,属于强制性参保险种。过去有的职工不愿意参保,认为是否参保应该由自己自由选择,甚至还有职工因为企业为其参保而闹到相关部门来,说单位没有告知他就为其参保了。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公民和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登记义务。2、参保义务。3、缴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是“应当”,用人单位是代扣代缴单位。如果职工不参保,属于违法行为。
五险一金在工伤、生育及失业期间都能享有福利,在养老和医保上都是有保障的,只要交够所规定的最低年限,即能享受终身。医疗保险比较重要,中断三个月以上即失效,小病无所谓大病可无救。所以建议交满年限。若有其他有关于成都五险一金的疑问可以咨询。
总结:五险一金是众多工薪阶层所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了将来的生活能够老有所养,您想必十分关心五险一金的新变化,是否有更多新的福利和钱袋子,能在生产经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期间,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也不能解除的。进行工伤鉴定后,如果伤残等级被鉴定为1-4级,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鉴定为5......
·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它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签订生效后,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放弃权利,相当于免除另一方的义务,但不能决定不履行义务。......
·三年缓刑可以减刑吗
一般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适用减刑,但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
·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可以吗?
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可以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
·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
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
成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