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一、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更有利于款项的回收和长期的合作。
  如果客户诚信记录不好,则无论其是否存在资金困难,都要迅速而坚决地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来回收欠款,不可久拖不绝,让欠款变成烂账。具体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此外在日常的业务合作中,要做好合同签订、履行中的证据搜集保管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对账,避免死无对账的情况发生。
   二、债务公司无力还债怎么办
  公司法人偿还债务,一般应当如数清偿。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公司法人以特殊的方式偿还债务,这就是破产还债。破产还债,不是欠多少还多少,而是以自己的财产倾囊偿还,是有多少还多少,如果不够,法律也承认是清偿完毕,终结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该企业法人也不存在了。这种承担债务的原则叫有限责任。破产是在企业法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不是尽其所有偿还债务,很难确定。
  所以企业破产不是由企业法人自己进行,要由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接管企业财产,组织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财产的方案。从裁定企业破产到将其财产分配完毕,这一过程是破产过程,它是在人民法院组织和领导下进行的,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业不适用有限制责任承担债务,因此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法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对企业法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
  公司的债务一般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对方往往就是曾经合作过的公司,因此在具体追讨债务的时候,要格外小心注意,不然就有可能损失合作伙伴。而在面对债务久拖不还的时候,不妨采取上述的方式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结: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一、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


·被迫签的借条如何处理?
      被迫签的借条如何处理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实际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


·北京市醉驾最新的处罚是什么?
      北京市醉驾最新的处罚是什么?1、酒后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广东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高铁是除了飞机以外最快捷方便的交通方式了,近年来,我国的高铁建设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高铁线路开通,选择高铁的民众也越来越多,而作为高投入的高铁建设,铁路和相关后勤肯定需要大量的土地......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