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主体
  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
  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各国立法例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有如下三种: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
  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 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
  有观点认为,撤销权必须以反诉的形式提出。如果允许以抗辩的形式行使撤销权,那么在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法院因无法就被告的抗辩另行下判而出现法院对被告行使撤销权不必处理的情形。
  同时,由于合同法赋予撤销权人以主张变更、撤销或合同有效的选择权且只能选择一种,若允许采取抗辩的形式,就会出现多种可能性,从而使撤销权的行使和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外,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确认之诉,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单独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
  另有观点认为,无论是反诉还是抗辩,都是向法院主张行使撤销权的形式,关键在于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进行审查时,其撤销权是否存在已经消灭的情形。因此,应当允许通过抗辩的形式主张一般撤销权。
  (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
  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契约并非当然无效;此种契约,依本编第五章第七节规定的情形与方式,仅产生请求宣告其无效或宣告其应予撤销之诉权。”
  (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的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合同行使撤销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此外,在处理合同纠纷的问题上,还要认真对待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这一具体的问题的规定。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总结: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1、根据《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营业执照更换法人需要的手续:
      营业执照更换法人需要的手续:1、申请变更工商执照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依照《公司法》股东......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指哪些车辆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指哪些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
      一、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


·精神病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要不要负刑事责任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


·离婚男女有过错少分财产吗?
      离婚男女有过错少分财产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