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
  
   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假冒专利罪怎样判定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发明创造人或他的权利受让人对一些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您也可以自己申请专利,拥有额外的财产。不要为了眼前的利而触犯了法律。有关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更多问题请咨询.
  
  
  
总结: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疫情期间抬高物价犯法吗
      犯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出现下列情形,对于无违法所得或者视为无违法所得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价格......


·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对于很多新婚夫妻来讲,可能会发现婚后感情并不和谐,因此就会说到离婚上面。而此时男方多数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如果此时证明婚姻无效的话,是否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合法吗?可以维权吗?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合法吗?可以维权吗?我们都知道法律上有个特殊的时期,即劳动者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上也规定了不得依法解除......


·中国民法总则代理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民法总则代理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任何一个民事主体都可以通过代理人来代替自己实施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说在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当中,我们常说的代理人其实就是指当事人的律师,为......


·商标侵权免责情形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情形都有哪些《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一、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