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确定,另一方的探望权也就成立了。

      但是,当初的关于抚养权的约定或者判决在未来的日子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协助探望,或者不给探望,或者有些当事人因为再婚,不再去探望自己的孩子。那么关于探望权收到侵害,该如何呢?

      首先,探望权作为一种权利,如果当事人不愿形式自己的权利,不愿意去探望自己的孩子,那么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公民是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的。

      其次,探望权在调解或者判决书中已经有了相关的详细约定,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协助或者拒绝,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后,如果探望权在调解或者判决书中没有详细的约定,那么当事人就有关行使探望权的请求,该怎么办呢?此时就应该提起一个新的诉讼。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由此可见,如果想要行使自己的探望权,那么需要进行诉讼。
总结:《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近年来,投入市场使用的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频繁导致人员损伤,同时也造成了财产的损失。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工程质量问题带来的更......


·监护权协议能转让吗?
      监护权协议能转让吗?监护权不能变。这是公民的权利。但是监护人可以变。一般父母对孩子是第一监护人,子女对老年父母是第一监护人,不过如果监护人违法或不能尽到监护义务的,其他监护人可以申......


·如何区分走私罪和逃税罪
      如何区分走私罪和逃税罪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


·赌博抽水一般会判多久
      赌博抽水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博抽水涉嫌赌博罪,且是聚众赌博,一般是三年以下,如果积极主动的退赃并......


·制作假学历犯法吗
      制作假学历犯法。具体规定是,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


·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非常复杂,需要专业公司完成。拿到建筑工程
      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非常复杂,需要专业公司完成。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不会自己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等,他们会将这些这些工作承包出去,工程发承包也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那么有关......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