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
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所在的地方不同,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也就不一样,下面我们以郑州市为例,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郑州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郑州市的公民们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注意遵守秩序,文明排队等候,办理登记时按照下面的流程走:
第一步,到引导台初审排号;
第二步,到权籍调查窗口落宗,编制不动产单元号;
第三步,到受理窗口受理;
第四步,到发件窗口缴费、领证。
二、前去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交易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申请业务的原因证明材料等。
具体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三、办不动产登记怎么收费?
根据最新实施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最新安排,具体如下所示:
(一)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6种情形: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这六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8种情形: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3、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6、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7、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三)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5种情形:
1、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对于不动产,我国一直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即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后,才能确认所有权。因此,要是涉及到不动产的买卖、赠与等等,当事人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总结: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所在的地方不同,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失火罪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失火罪属于一种过失性犯罪,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失火罪判多少年有期徒刑吗?对于行为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律援助案子都有哪些
法律援助案子都有哪些类型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子也越来越多,受益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法律援助有着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目的就是确保法律援助能够......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实体内容具有因果关系;二是通过法院的一并审理能够对两个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确定的判决。照此......
·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证
一、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
·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还是集中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还是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并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归类到某一类特定的法院,比方说“被告住所地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而集中管辖,指的是案件只能由某个具......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如何撤诉
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
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