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一、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2、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3、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一)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
  (二)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人包装货物的,货物包装不良;
  (三)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四)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有关的行为。
  4、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5、在旅客、行李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旅客以外的其他人就旅客死亡或者受伤提出赔偿请求时,经承运人证明,死亡或者受伤是旅客本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同样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在货物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或者代行权利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一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二、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1、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
  2、由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连续运输,接受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每一个承运人应当受本法规定的约束,并就其根据合同办理的运输区段作为运输合同的订约一方。
  3、对前款规定的连续运输,除合同明文约定第一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外,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只能对发生事故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航空公司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管理航班,并保证在航空运输途中乘客和行李的安全。一旦不幸发生事故,航空公司要按照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履行赔偿义务。如果航空公司没有承担应尽的责任,受害方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诉讼有效期最久为两年。
  
  
  
总结: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一、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1、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拐卖儿童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并且近年来我国针对拐卖儿童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涉及案件的人员甚至有可能会面临死刑。所以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在接到这种案件......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书籍是什么意思
      有些比较高科技的网络侵权案件,其中就很有可能会对相关的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是非常先进的,需要当事人掌握非常专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而且因为计算机相关技术的不断更新......


·国家赔偿案件申请程序是什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而且我国的法律还体现了一些人性化的地方。如果国家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而对公民造成了利益伤害的话,当事人是可以......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每一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地区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或者被征用。对于拆迁,居民所最关心的问题自然就是自己的房屋被拆迁征用后的所能得到的补偿问题。每个地区都有......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物权法》第188条确立了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地说:一是该法条所......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商业汇票,在企业间经济交往中是比较常见的,而且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商业汇票的签发可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收款人,但是只有经过承兑之后,商业汇票才......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