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其实也就是根据实际加班时间段的不同而确定的,若是在平时加班的话,则一般为1.5倍的加班工资。但如果是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那么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就要高一些。
总结: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要是构成该罪,往往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严重的,判处的刑罚可能就会更高,很多人就有疑问,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了,为了帮您解开疑惑,我们......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工作压力伴随着经济发展与日俱增的现在,长期的伏案工作,还有一些长期在露天环境维护和促进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建筑工人等等,给身体带来了不利......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
·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到多少岁不给抚养费?
当今社会,离婚事件层出不穷,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成为了问题,更是一个难题,那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到多少岁后不给抚养费呢?有些家庭自觉支付抚养费,有些家庭的意识淡薄,这时候就需要法律的维......
·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
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经常要占用到农村的土地,对于农民,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是不错的,可以很好的改善生活。政府可以选择预付,那么,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这个时间点是比较重要......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
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