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6日起施行。
   二.民事诉讼法的执行措施
  1、执行员在发出执行通知的同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状况的,可以罚款或者拘留;
  3、增加了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媒体曝光等措施;
  4、提高了罚款金额:个人由1千以下提高到1万以下,单位1千以上3万以下提高到1万以上30万以下;
  5、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了拘留措施。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一审程序中,合议庭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重审程序中,由原审人民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程序中,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的或者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通过以上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制度仲裁具有程序的灵活性、迅速性还有就是费用不高。如果我们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被商家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有时候严重到构成犯罪时的时候,我们消费者是可以向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如果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结: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如何处理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的处理:酒驾触犯刑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应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在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公司法人代表虽然说本质上跟员工之间不会产生什么利益上的冲突,但是法人代表个人的形象,肯定能够对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等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我们身......


·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城市的楼盘也逐渐增多。很多人为了在一线城
      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城市的楼盘也逐渐增多。很多人为了在一线城市做生意,纷纷在大城市买铺行商。而这些商铺的拥有者简称业主,是商铺的所有权人。而各业主之间为了向社会公开自身意愿和要求,......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什么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的情形有: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