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二、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
  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三、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
  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四、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
  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五、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六、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七、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
  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权也不得转让;
   八、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介绍了这么多集体商标的特征目的是帮助您更好的了解集体商标管理办法,同时也希望您对集体商标有一个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知。集体商标相对于普通商标来说有诸多不同之处,所以深入了解之后会发现集体商标相对于普通商标来说有很大的优势,本文也给观望于集体商标和普通商标的朋友一个参考。
  
  
  
总结: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需要支付。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知识:误工费是经济......


·2023年农村征地,安置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一、农村征地,安置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


·现代工程质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一项工程需要建设的话,肯定
      现代工程质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一项工程需要建设的话,肯定是需要质量必须合格的。这也就意味着,有的时候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需要进行质量合格鉴定的。那么说建设工程质量合格鉴定的相关法......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


·法院对“虐待、遗弃”的认定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在事实认定时应审查相关证据能否反映损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状态这一显著特性。“遗弃”指的是夫妻间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


·该如何判断保险人是否履行了提示注意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的电子投保流程已设置免责告知内容,采用字体标红加粗的方式突出显示,足以引起投保人的注意。符合《保险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的履行提示注意义务的情形:“保险合同......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