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情况。
  这就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程序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知识产权)等手续。
  《公司法》(2014)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后要说的是,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相对来说要稍微简单一点,当然即使稍微简单也要聘请律师进行专业上的调查,如受让方的经济水平等,当然作为股权的受让方同样要了解股权是否有瑕疵,转让方是否有权力转让该股权等。上述文章希望可以帮助到股权转让的双方,让转让方及受让方在股权转让时少走一点弯路。
  
  
  
总结: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


·对于诽谤起诉法院怎么处理
      对于诽谤起诉法院怎么处理1、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以对方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人......


·征地补偿按承包年限来计算的吗?
      征地补偿按承包年限来计算的吗?根究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征收土地或者是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是需要给予被征收土地的人征地的补偿款项,一般征地的补偿与承包的年限......


·一、买卖不破租赁通知提前收回房屋的是否可以?
      一、买卖不破租赁通知提前收回房屋的是否可以?不行,提前收回房屋是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在天津医药代表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在天津医药代表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生效时间是: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简易交付实际上是以动产物权让与合意代替现实交付,是一种观念上的交付,并没有......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