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肖像权赔偿标准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权认定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侵犯肖像权的条件为利用他人的肖像从事营利的活动,且该活动未经本人许可。如果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可以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总结: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侵犯肖像权赔偿标准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院对失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失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失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怎么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不管什么是情有了签约就会有解约,所以说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那么在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但是后面又因各种原因所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而致使双方不能够实现合同的目的......


·购买二手房没办土地使用证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购买二手房没办土地使用证以后会不会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高为70年,它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房主需要再次缴纳土地使用费,否则国家将要无偿收回该土地.而我们......


·到底什么是叛逃罪,而此罪的构成特征又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当然,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构成本罪,刑法对于本罪的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样......


·在武汉落户查劳动合同吗
      在武汉落户查劳动合同吗?在武汉落户不查劳动合同的,落户武汉的方式非常多,不同的落户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落户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大学毕业生落户2、积分落户、购房落户3、普通高......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


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