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电信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

  电信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 一、合同法对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电信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1、《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规定“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在使用电信服务的过程中电信与用户双方是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一般来说合同中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乙方电信项目投资总额的30%,投资总额以乙方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预算为准,决算少于预算的以决算为准。
  从上面的内容内容我们也可以大概的了解到了关于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虽然法律上没有对电信使用中违约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我们再使用电信服务的时候签订的协议上会对违约也作出相应的规定的。一般电信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并不是漫天索要的,它也需要依据合同法以及造成损失的本身来进行偿付。所以如果生活中遇到在合同未满前,电信违规过度索取违约金的,我们可以依据合同法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电信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一、合同法对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样的?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分为哪几个部分?
      一、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分为哪几个部分?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分为;公司、个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等五个方面。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


·交通肇事罪驾照吊销几年
      交通肇事罪驾照吊销几年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两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考领驾驶证,但如果是饮酒或醉酒后开车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5年后才能重新考领驾驶证。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买房怎么申请夫妻财产转移?
      一、买房怎么申请夫妻财产转移?买房申请夫妻财产转移只需要夫妻之间自由同意就可以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是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转移的,但是因为购房所以需要进行一个转......


·2023夫妻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债务如何分配(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


·医疗事故二次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二次鉴定程序有哪些一、医疗事故二次鉴定程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分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行政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自行鉴定)和法院委托鉴定(司法鉴定)。......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


电信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