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有展期吗?有多长时间?

  私募基金有展期吗?有多长时间? 一、私募基金有展期吗?
  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它的基金存续期是没有进行公开的,也是有着这么一个期限的,而封闭式基金则会有着比较固定的存续期,一般的来说,这种存续期的时间是很长的,当这个期限满了的时候,这个基金还可以再延长存续期。也就是展期。但私募基金展期应经过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共同协商,重新制定期限。
   二、私募基金的期限
  私募股权基金的期限较长,一般为5-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期限设置分为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例如,某基金期限为5+2年,那么其中5年为投资期,2年为退出期;某基金期限为3+1+1年,那么其中3年为投资期,1年为退出期,1年为延长期。延长期主要是用于继续处理前一年未能退出的遗留项目。根据基金的属性、投资行业、投资项目、退出时资本市场的状况的不同,基金的期限设置也不同。
   三、私募基金投资门槛:
  私募股权基金属于高级投资需求,对投资人的资产量要求较高,根据基金注册地的不同,基金规模不同,单个投资人的投资门槛规定也有区别。通常基金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投资门槛300万元、500万元较为常见;基金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投资门槛1000万元较为常见。发改委2864号文件规定: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发改委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四、私募基金的费用
  不同的基金根据规模、募集期、基金期限和管理机构的不同,费用设置也不同,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费用:
  ①认购费:认购费是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一次性缴纳的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费率不同的基金会有不同的设置,一般来说为投资者承诺出资金额的1%-3%。也有一部分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②管理费: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一般按年收取。不同的基金会有不同的费率设置,有的基金管理机构还会在投资期和退出期分别设置不同的管理费提取标准。市场普遍的费率水平是投资者承诺出资金额的2%/年左右;
  ③业绩报酬:私募股权基金在分配收益前要提取部分利润给基金管理人,这部分利润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主要收益。形式上可以是基金全部盈利的20%,或者按项目分取盈利的20%,也可以是在剔除给投资人保底收益之外的盈利的20%。
   私募基金有展期吗,答案是肯定的。私募基金在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合同之初就会设置一个期限,这个期限由双方共同决定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需要展期的,也需要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比较高,它的投资期限也比较长,投资人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投资回报。
  
  
  
总结:私募基金有展期吗?有多长时间?一、私募基金有展期吗?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它的基金存续期是没有进行公开的,也是有着这么一个期限的,而封闭式基金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
      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可以委托人把房产证办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如果一直不处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在凭判决书过户。......


·离婚财产分割时间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时间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一、未到期的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配?
      一、未到期的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配?婚前的个人存款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婚前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执法的时间一般是在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二、......


·被判处管制后,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吗
      被判处管制后,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吗员工被判处管制后,能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会不会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可以不可以开除?这些涉及日后生活的重大问题,都是员工本人及其亲属非常关心的。......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的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私募基金有展期吗?有多长时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