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一、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逃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六)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并不是肇事者只要离开了事故现场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只有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事故责任,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逃逸,具体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经过认定属于逃逸情节的,那么才能适用比较严厉的刑事处罚。
  
  
  
总结: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一、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内容及程序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范文如何书写?
      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范文如何书写?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


·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怎么算?
      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怎么算?一、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怎么算?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按照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计算,这也就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是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分割......


·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还可以起诉吗?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之后是不可以起诉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原因在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交强险条例)第22条之规定,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