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重要学科。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在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所涉及的知识点多,技术性规范多,强制性规范多,内容不易把握。历年律师资格考试试题中,考点多集中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等),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等),一审程序(起诉条件、撤诉、缺席判决、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与终结、反诉与诉的合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与特点、可以上诉的裁定等),二审与再审程序(上诉条件、方式、审查范围、在身体其条件与审判程序),执行(执行依据与执行和解),仲裁原则、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上诉的条件首先要符合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指哪些案件可以上诉。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案件有:
  1、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裁判;
  2、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判决;
  3、一审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案件判决;
  4、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但是按特别程序审理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都是终审裁判,不准上诉。其次上诉还要符合形式要件
  (1)上诉的主体必须符合条件。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必须是在一审程序中具有实体权利义务的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一事程序中被判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上诉人必须是一审程序中的对方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上诉和应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诉和应诉,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上诉和应诉。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
  (3)必须提出上诉状。上诉状是上诉人表示不服一审裁判,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变原审裁判的上诉文书,是声明上诉的意思表示和根据。因此必须提交上诉状。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有效的上诉。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和您分享的关于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的相关的内容了。法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诉讼案件,有很多因素会导致判决结果偏离事实根据。如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依法提出上诉。读完本文的朋友也可以和律师多多沟通和交流,很乐意为您答疑解惑。
  
  
  
总结: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重要学科。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在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医院及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违反医疗安全操作规定,故意或过失的造成他人伤害罪。因此过度医疗侵权通常为医院的过错,应由医院主治医生及主任赔偿。那么,应该如何理解......


·分部工程质量如何验收才合理
      分部工程质量如何验收才合理只要是跟建筑有关的工程,质量就是最重要也是人们最关心的地方,分部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种自然也是毫不例外的。分部工程的划分包括着材料、施工工艺等许多许多的方......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刻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处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责任的认定。虽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但是基本的判定原则标准还是有的。并且不同的地区,交通具......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款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款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


·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当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的,及时是企业单位需要征用或者征收某一面积的土地,也是需要由政府出面进行调解的。根据相关政......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