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起诉的实质要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严格来说,立案登记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立案规则,即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法院都应当立案受理。但鉴于一些案件政策性比较强或者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立案登记制未能依法实施。现阶段的立案登记制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规则的重申,并不是新创立的立案规则。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是对关于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的详细介绍。从以上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标准是有着一定的条件的。立案是民事诉讼程序中首先会遇到的,如果法院不予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无法通过法院进行保护。更多与立案有关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
  
  
  
总结: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


·公务员工伤认定及补助的规定是什么?
      公务员工伤认定及补助的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


·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怎么写?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


·注册资本的转让是合法的吗?
      注册资本的转让是合法的吗?注册资本的转让是合法的,转让注册资金需要纳税。分别需要要缴纳以下2种税: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购置成本后......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项包括什么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项包括什么一、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项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非故意伤害罪无钱赔偿医药费是不是就不用赔偿了?
      非故意伤害罪无钱赔偿医药费是不是就不用赔偿了?肯定是需要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