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的人想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却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租赁,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进行租赁的话,则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那么实践中,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除了知道可以出租的房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外,同时也清楚了哪些房屋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进行租赁的。要是当事人违法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日后因此产生纠纷的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总结:有的人想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却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租赁,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进行租赁的话,则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婚生子女鉴定是怎样进行的
      非婚生子女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在实践中,存在大量的非婚生子女单独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却没能承担该负的责任的情况。特别是当男方不承认非婚生子女合法地位时,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更无法得到......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


·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
      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一、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有限公司是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


·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向哪里投诉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建设地点所在省区的建设部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存在下列情......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