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 一、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此,民事诉讼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当事人。
  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 、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关于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不同的案件的送达时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是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告知的。另外,答辩状的送达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一般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总结: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一、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


·丧偶再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一、丧偶再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


·涉黄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涉黄被拘留可以保释,满足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


·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经济近几十年来飞速发展,很多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得以生存是通过自己的不断革新和改制。而集体企业的改制必将给员工带来很大的创伤,因此就需要企业的......


·解除劳动合同不付工资违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付工资违法吗?单位出现这种情况是就违法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抗辩权的内容,关于抗辩权,是我们生而为人所享有的一种权利,但是关于抗辩权的内容,又比较复杂,所以很多想要了解......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