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此时都会有一定的流程,当事人只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了,那么才有可能顺利的租赁到满意的房屋。那具体来说,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
  (一)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二)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三)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四)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五)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六)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二、租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房主勿信。
  (二)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三)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四)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查看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五)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租房后最好由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三、租房中介费怎么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4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合同,如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要明确中介公司服务佣金由谁支付,并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此时支付给中介公司的费用退不退还;
  2、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押金的用途,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出现退租现象,业主可要求不退还押金或者如遇到承租户将房屋内家具设施损坏的,业主还可要求将此部分修补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3、违约金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什么情况算是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时间等;
  4、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室内配套家用电器的详细名目列出,并注明新旧状态,还有水、电、煤气的表数记清,以防日后因此类事情产生矛盾。
  总之,以上四点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因此,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权利、义务仔细分清,避免日后产生矛盾。
  以上就是对租房的正规流程介绍,当事人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而在具体租赁房屋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样对自己的利益来讲也是一种保障,当然从一定程度上看,书面的合同也是能够减少日后纠纷的发生。而在租房的时候,也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这些对当事人的利益都是有所影响的。
  
  
  
总结:实践中,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此时都会有一定的流程,当事人只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了,那么才有可能顺利的租赁到满意的房屋。那具体来说,租房的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女职工怀孕什么情况会被辞退
      女职工怀孕什么情况会被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离婚协议书2018范本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2018范本是什么离婚协议书范文协议人(男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人(女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


·老师非故意伤害学生会判刑吗?
      老师非故意伤害学生会判刑吗?非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伤属于过失行为,积极主动赔偿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就不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


·现阶段工伤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工作期间中
      现阶段工伤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工作期间中,面对工伤的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什么,也不清楚工伤鉴定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还有一种情况时在工伤鉴定时没有级别导致工伤赔偿受到阻......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未规定行政复议终止的最长时间,因为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


·合同诈骗退赃能减轻多少
      合同诈骗退赃能减轻多少一、合同诈骗退赃能减轻多少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冻结款项、扣押物品。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


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