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销售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

  销售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
  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的公开化、大众化等特点,私募基金则更加私人化、小众化,即它只能私下或直接面向特定的群体进行资金募集,因此在基金销售上更多的是依赖私人关系、券商、投资银行或投资咨询公司等直接渠道,而不能借助广告宣传等其他传播媒体进行产品的宣传与推介等。
  1、私募自行销售。这类销售方式一般适合那些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力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比如拥有明星私募基金经理、业绩突出产品、券商明星分析师等的私募。
  2、经纪商销售。这类经纪商包括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等,他们一方面对投顾比较熟悉和有信心,另一方面还能通过销售私募产品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通道收入及服务收入,同时提升结算量、规模存量等业绩,因此经纪商跟各大私募有着比较强烈的合作意愿。
  3、第三方平台销售。第三方平台都是专业的私募产品销售机构,因此有着其他渠道无法比拟的几大优势:拥有各类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高净值客 户,因此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加匹配的产品,另外还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助平台及合作方的力量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开展一定程度的宣传。
  4、银行销售。银行不仅自身拥有强大的资金池,同时还拥有强大的高净值客户资源。所以保收益型结构化产品的优先资金一般都可以直接对接银行资金池的资金,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对银行信任度高,因此银行在推荐私募产品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信任优势。
  以上就是私募基金的四大销售渠道,如今私募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阶段,发行量及成交量一直为涨趋势,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投资者将目光投向私募领域,未来或许还会出现其他更加多样化的私募基金销售渠道。
  上述的四个销售方法就是私募基金的渠道。私募基金组织通过这四种渠道,因为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不同,所需要的销售渠道也就和公募基金不同。这也显示了两者之间的差异。同时私募基金相比较公募基金而言,范围小影响力也比较小,所以就必须要一些特殊的销售渠道来保证运行。
  
  
  
总结:销售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的公开化、大众化等特点,私募基金则更加私人化、小众化,即它只能私下或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一、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情形?
      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l)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


·私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私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程序,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法解除劳动关系,引起法律纠纷。然而很多私人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流程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私人......


·买新房各种税费有哪些
      购买新房需要交以下税费:1、印花税:在交完首付款后需缴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总房价的0.5‰交纳。2、房屋产权登记费。3、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契税: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按照......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现在发明专利是需要去专利网站申请专利编号的,也就是说申请之后这项专利就在您的名下,您对其有所有权,然而专利侵权的案件也时常又发生,就是侵犯别人的专利发......


·劳动合同法孕妇工资有保障吗
      劳动合同法孕妇工资有保障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


销售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