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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就盗窃行为来看,并不是所有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犯罪的,要是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那么仅仅是按照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而要想盗窃被追究刑事责任,则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多次扒窃作案的;
  
  (二)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入户盗窃多次的;
  
  (四)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五)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六)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七)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八)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九)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十)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财物不认定违犯罪的情形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二)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
  
  (三)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甚微的;
  
  (五)盗窃未遂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所以会对每个犯罪规定具体的立案标准,也是为了将生活中一般的违法行为,与《刑法》中的犯罪行为严格区分开,对盗窃行为而言,只有达到了规定数额的,才能定为盗窃罪,然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比较充分的介绍,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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