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 %)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
  第二条 受让方只享有该 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 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 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 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 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 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 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 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 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 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公司无偿奖励给企业员工的股份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留住员工,使员工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增加对企业的归属感,但是获得奖励股份的员工离职,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甚至是无法掌控的法律风险,所以很多公司在奖励给员工的股份方面都作出了相应的限制条款,比如员工一旦离职企业将无偿收回奖励股份,这样做就会大大降低了企业承担的风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股权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的拟定,既可以起到奖励员工的作用,鼓舞士气,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这些无偿赠送的股权引发的法律问题,员工一旦离职将无偿收回股份,这样做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对被转让人对股权的处置行为进行了约束。以上就是我们对“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问题的解答。
  
  
  
总结: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转让方:受让方: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两类基本的民事责任,它们分别是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的核心问题。由于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是债法的组成部分,它们都受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债法的一般......


·十多年前刑事案能抗诉吗?
      十多年前刑事案能抗诉吗?这是不行的,已经超过时效。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


·私了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发生事故要求私了赔偿的协议书应该如何写?首先要有甲乙双方本人或者是其直接亲属,以及第三方也就是丙方的车辆挂靠单位名称,具体的时间日期这是必不可少的,乙方所驾车辆的车牌号码为什么的车辆......


·离婚财产诉讼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以来就是法院经常接到的离婚诉讼当中的比较关键的一部分。理论上来说,虽然夫妻之间离婚以后财产应该共同分割,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询问被害人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经过每年的修改完善越来越完整,在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规定,但是很多人抱有疑问,不清楚刑事诉讼法中询问被害人是不是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刑事诉讼......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