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等特征。当我们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时,我们需要找工作来满足生活需求,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很多毕业生对于五险一金还比较陌生,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
2016年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拟将邯郸、郑州等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因其具有教育培训性质,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只受《民法典》调整。
而已经成年亦非在校学生,是通过社会招聘进入该公司工作,因此,双方签订的“实习合同”应该为试用期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实习期间属于劳务范畴,不受劳动法规制约,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可以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务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实习报酬可以参照员工标准执行,并可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简单来说,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由上可知,刚毕业大学生,在实习期内是有五险一金的,而那种未毕业尚在学校的学生,到公司实习,一般是没有五险一金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2、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一般都是在月底,社保部门会委托公司的开户行代扣社保。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失业、生病、住院、生育期间有保障。
2、用人单位如果不交或者少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或者反映。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首先我们需要搞懂的是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不同。当学生处于实习期的时候,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不能缴纳五险一金的;而在试用期的时候,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缴纳五险一金。若在试用期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毕业生可以在正式入职后进行五险一金的补缴。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五险一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等特征。当我们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时,我们需要找工作来满足生活需求,实现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符合标准的
离婚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夫妻双方都是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自己抚养费的问题争论不休,实在没办法就走向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的问题。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最大问题就是......
·刑事诉讼法判决时间有何规定?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障我们国家颁布的刑法的实施的,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解除到的案例其实也是非常多的。所以说了解刑事诉讼法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帮助的,刑事诉讼法是有判决的时......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一、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哪些?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1、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客体。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
·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有哪些程序
一、异地医保的办理程序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
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