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湖北省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湖北省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湖北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管辖、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
   三、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四、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五、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湖北省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企业的主要部门资金能达到规定的数目以上,也需要企业的注册和经营项目具有合法性,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等有关手续要一步一步进行,需要的条件齐全之后就可以向国家部门申请注册成立集团公司,在工商部门申请成功就是合法有效的了。
  
  
  
总结:湖北省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一、湖北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一、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而在同居期限取得的财产,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一、申请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制度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制度基金业协会在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进行基本信息公式的基础上,按照管理人填报的管理基金规模、运作合规情况、诚信情况等信息,......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什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


·单位是否能克扣员工的工资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是否能克扣员工的工资?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单位如......


湖北省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