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或者受害人伤残比较严重,或者比较轻微,但不管是哪一种伤残都需要由专门的机构予以评定,否则可能不算是交通事故致残,那该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实践中,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还要提交相关证据,可是这些证据该如何收集,具体又是哪些证据呢?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结:交通事故发生后,或者受害人伤残比较严重,或者比较轻微,但不管是哪一种伤残都需要由专门的机构予以评定,否则可能不算是交通事故致残,那该何时能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公民应该如何立合法的遗嘱?
      一、公民应该如何立合法的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高利贷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整个债务债权关系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人之所以对高利贷产生一种非常恶劣的印象,是因为高利贷的利息过高,贷款人在偿还的时候因......


·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
      要想开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当然除了要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外,由于具体涉及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同时还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一些资质才行。那具体来说,房地产开发资质有......


·一、女的重婚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女的重婚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


·中秋和十月一的加班费是几天
      中秋和十月一的加班,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工资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费还是3倍工资,不会叠加。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支付加班......


·上班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骨折算工伤,前提是员工骨折原因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员工骨折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


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