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

  提到工资,相信您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您学习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现在就将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一一介绍给您,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往下阅读。
  
  一、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二、工资与福利费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工资与福利费是一致的,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福利费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旧的分配体制的一部分,其本质是小范围的社会再分配。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趋向平均化,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差异较大,这种平均化分配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一种分配制度予以调整,这就形成了现在的福利制度。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区分工资与福利费。
  
  三、新福利费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四、福利费的功能
  
  福利费的功能可作如下概括:一是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功能,如工作场所的环境改善、设备的配置等;二是促进组织人际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功能,它有助于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关系的融洽,从而加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激励的功能,福利措施使员工增强满足感;四是留人的功能,即更有效地留住员工。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资福利费的规定的具体介绍,可知,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情况下计提工资福利费的分录是不一样的,所以当需要计提福利费时,一定要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分录是怎么做的,如此工资福利费计提时所做的分录才能确保正确。更多欢迎咨询的网站。
  
  
总结:提到工资,相信您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您学习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而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


·实际出资额小于注册资本合法吗?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一、实际出资额......


·办理收养所需材料有哪些
      收养所需材料有哪些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