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
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综上所述,在我国贩卖毒品是重罪,不管数量多少,犯罪嫌疑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到死刑不等,并且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定的罚金。贩卖毒品的方式很多,即便是拿自家祖传的毒品进行买卖,也构成贩卖毒品罪。
总结: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合同期未到辞职算毁约吗?
合同期未到辞职算毁约吗?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不违约。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不管是打什么官司,总会有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时间的体现了。针对不同类型的官司,法律上面规定的诉讼期限不同,也就意味着从起诉到审判结束所花的时间不一样。那现实中,打交通事故......
·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决定吗
一,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决定吗?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不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儿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儿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签署地是什么?
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需要表明合同的相关要求应该在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法院根据合同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合同发生诉讼纠纷后产生的矛盾。所以......
·在我国对于抢注商标转卖是否可行
一、在我国对于抢注商标转卖是否可行商标如果被判定为是抢注的就会被直接撤销商标权,根本就无法正当的完成转让。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