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种类和期间计算】
  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一)期间概述
  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如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提起上诉等规定,就属于期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使人民法院及时地进行审判,使当事人的民事争议及时得到解决,保证诉讼行为的有效性,稳定民事诉讼关系。
   (二)期间的种类
  诉讼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以期间是法律规定还是法院指定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比如,立案的期间是七日,从人民法院接到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算;宣告公民失踪的公告的期间为三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的期间。比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起诉状的欠缺的期间;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间等。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同时,既不能过长亦不能过短,过长会迟延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过短会限制诉讼参加人行使诉讼权利。
   (三)期间的计算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下一个小时或者从次日起算。比如,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在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在某日的10时,那么计算这一期间时,就应当从该日的11时开始起算,到第三日的10时止。人民法院必须在这个期间内作出裁定。又比如,当事人在2007年1月1日接到判决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接到判决书的当日不算,从第二天起算,上诉期间是1月2日到1月16日。超过这个期间,他就丧失了上诉权。期间以月计算,则不分大月、小月;以年计算的,不分平年、闰年。以月计算的,期间届满的日期,应当是届满那个月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没有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的,应当为届满那个月的最后一天。例如,在一起宣告失踪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28日公告寻找下落不明人,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日期在2007年5月28日。在该日期下落不明人还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决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
  另考虑到目前许多法院不遵守期间的法律规定,或故意利用期间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在期间届满前2-3前将法律文书寄发或邮寄。
  准确地计算期间,对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十分重要。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民事诉讼法很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对于时间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时间是工作日,而有些时间则是自然日。有些期限是按照天数算的,有些则是按照月数,而且关于一些人身侵权的纠纷还会按照年来算。
  
  
  
总结: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种类和期间计算】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一般是指开发商投的土地后,经过相关的文件审批,在该土地上修建的住宅。通常情况下,商品房就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因此......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份合作协议书分为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三方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其中,又以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最常见,那么,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该怎么书写呢?以下是......


·小孩抚养费要交多少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而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实际获得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实践中,小孩抚养费要交多少年呢?也就是支付抚养费要到什么......


·刑法的基本规定
      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


·一、离婚不同意财产分配怎么办?
      一、离婚不同意财产分配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