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式是不合法的

  哪些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式是不合法的 一、披露内容
  第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二) 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 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 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 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 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二、不合法的披露方式
  第十一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四)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六)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七)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八)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向境内投资者募集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应当尽量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上便是哪些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式是不合法的,作为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是千万不可以以上述的方法对私募基金信息进行披露的,否则将会受到严格处罚。当然对于私募基金由于出现的时间较短,国家对于私募基金的掌控还不够全面,可以说在私募基金投资方面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如果对私募基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总结:哪些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式是不合法的一、披露内容第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基金合同;(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没立遗嘱不属于继承人的情况是什么?
      一、没立遗嘱不属于继承人的情况是什么?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配偶、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得遗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得遗嘱。1、......


·根据规定轮流抚养权能变更吗?
      根据规定轮流抚养权能变更吗?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


·夫妻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后,最终的结局可能就是离婚。双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在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权方面引发争议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离婚诉讼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既然是诉讼,就会......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


·在校就读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都是基于子女尚未成年,而要是子女已满18周岁成年的话,此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需要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而作为在校就读成年子女,就属于父母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


哪些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式是不合法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