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上文中做了详细的介绍,只要符合以上8类案件,如果检察院不提起公诉的情况下,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的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随意提起自诉的,即使被害人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
  
  
  
总结: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自诉的范围是什么?一、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买卖二手房合同如何写
      买卖二手房合同如何写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


·海事审判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海事审判程序需要注意什么?海事审判中的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民事非讼程序之一,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第一节 审......


·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的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肯定都是会取得一定收入的。那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这个分居期间收入是否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若算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做出......


·为了保障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及其它权利,我国住建部发布文
      为了保障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及其它权利,我国住建部发布文件,提出租售同权。广州作为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在全国范围内最早出台了有关政策,提出大力发展租售同权,建立租购并举的制度。......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
      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持证方应当将让出的土地使用权以移交的方式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另一方只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使用该宗土地,经乡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被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双方同......


·被刑拘后当事人怎么会见律师
      被刑拘后当事人怎么会见律师一、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流程是怎样的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


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