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募集期多久,与封闭期、存续期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基金募集期多久,与封闭期、存续期的区别是什么?私募基金,相较于公开募集的基金而言,具有着受众范围小、回报利润高的这样一种特点,其基金的募集期间也与一般基金有所不同。因此,笔者将从私募基金募集期多久及其涉及的法律问题来为您做一些简要的法律知识解读。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的项目,但证券市场投资除外。 一、私募基金募集期是多久 从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一)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二)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 (三)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时间则是完全由私募公司决定的,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对应的私募公司。 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后,是可以继续申购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该基金的开放日期进行申购。二、基金募集期、封闭期和存续期的区别 所谓基金募集期就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基金成立为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基金的发行期。在此期间基金公司会通过直销、代销机构或银行进行基金的销售。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基金的认购份额数量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提前达到份额数,基金的募集期可以提前结束,募集超过了份额限制数量就不能被确认;如果募集的规模没有达到预先公告说明的规模,则该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到3个月不等。?基金募集期结束够就进入基金的封闭期,在基金封闭期,投资者不能对基金进行申购和赎回。在基金封闭期的后期一般也是先开放基金申购,投资无法立刻将基金变现。基金封闭期一般也不超过三个月。?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就可以对基金进行正常的买入和卖出,也就是基金的存续期。此时的基金买入就称为基金申购,其基金价格与基金认购时不同,是按照当天的收盘价计算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国家规定是至少5年,一般比较常见的是10-15年,基金存续期满后可以延长。开放式基金存续期只要基金持有人认可基金的运作就可以长期持续下去。综上所述,虽然只有短短两方面和一篇小短文的篇幅,但对于私募基金募集期多久的回答以及基金募集三个期间的具体情况已然全面地为您做出了解答。除此之外,对于实务中遇到的基金买卖等法律问题及引发的纠纷时,仍需要去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从而更加有效且快捷地维护自身利益。
  
  
  
总结:私募基金募集期多久,与封闭期、存续期的区别是什么?私募基金,相较于公开募集的基金而言,具有着受众范围小、回报利润高的这样一种特点,其基金的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什么条件下自书遗嘱才有效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主要是:
      什么条件下自书遗嘱才有效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主要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民法典》(2021.1.1生效......


·醉驾事故怎样处罚驾驶员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
      醉驾事故怎样处罚驾驶员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鉴定证据的效力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鉴定证据的效力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鉴定证据的效力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


·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您都知道,抢劫是违法的,犯罪分子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如果是持枪抢劫杀人,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它的判处刑罚和一般抢劫的刑罚会是一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判......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拆迁是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制定的政策对规划中涉及的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对涉及的人民群众进行合理的安置。拆迁征地的启动应当以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宜,所......


·买房问题一直是现在社会中一个热度居高不下的话题
      买房问题一直是现在社会中一个热度居高不下的话题。年轻人一直的奋斗,目标大多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我国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上海作为一线城市,自然也不例外。那么,上海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期多久,与封闭期、存续期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