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纳问题。如果无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公司交纳;有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产权人缴纳。
   二、相关的税收缴纳标准
  许多人误以为自有房屋做为自已公司的办公场所没有租金收入,就可以避税了。事实是恰恰相反,税务机关可按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计征房产税,年税率12%。要交的房产税反而更多。如果公司支付租金的话,涉税较不付租金要少。  
  (一)税务机关只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基础,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  
  首先对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4、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4%的优惠税率。  
  5、印花税  个人出租门店签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
  计算方法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  
  6、个人所得税  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  你自己的所在地可能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上述税金未必全部缴纳。  
  (二)支付租金有税务局开出的合法发票,可以税前列支。所以,年末盈利数大于支付的租金,可以少缴纳所得税25%。不过要付租金的话,应先向当地税务局咨询,有没有最低或最高额限制。如果有的话,税务局有权比照当地房屋租赁价格征税。
  关于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事实上法律并没有限制股东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法无禁止则自由,因此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办公地点,甚至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在这方面与一般的房屋租赁无异,也不会因此减免相应的税收。
  
  
  
总结: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评审请求:事实与理由:......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亲人的丧失,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所受的精神上痛苦......


·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借贷合同有效吗?
      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借贷合同有效吗?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借贷合同有效,本罪经过最多十五年不再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


·复婚之后的财产归属权问题一般来说
      复婚之后的财产归属权问题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就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结婚对象的不同,使婚前个人......


·民间借贷关系中不写借条可以还钱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不写借条可以还钱吗?民间借贷关系中不写借条可以还钱,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