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是什么?一、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何地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应以债务人为被告,以受让人等为第三人。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依《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2)受益人的恶意。(3)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三、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合体现在意思表示不真实上。2、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归于无效构成要素可撤销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发生效力,只是因存在可撤销的事由,经撤销后才自始无效。3、合同的撤销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其他人难以知晓,即使他人知道,而当事人自愿承受该行为的后果,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也没有干涉的必要。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是什么?一、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何地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应以债务人为被告,以受让人等为第三人。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一、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


·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几种
      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几种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年______......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下班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工伤亦称“公伤”、“因工......


·夫妻分居四年算不算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四年算不算自动离婚?夫妻分居四年了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