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起诉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实践中,在欠债人拒不偿还债务后,如果您决定通过起诉到法院的方式来讨债,您就要准备好讨债相关的证据资料。因如果证据不足,即使您提起了诉讼,您也会败诉,也就意味着您将追不回欠款。为了能够更好地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建议您在起诉前能够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总结: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一、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协议离婚要多少钱?离婚律师的费用有多少?
      虽然我国已经取消了办理结婚证的工本费,但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此时还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当然,在不同的离婚方式方式下,需要支出的离婚费用是不一样的。那其中协议离婚要多少钱呢?如果在离婚......


·一、醉驾瞿福建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醉驾瞿福建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


·当事人进拘留所多久能见家属?
      一,当事人进拘留所多久能见家属行政拘留可以探视,但是有严格限制。而且真正是否允许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规定。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


·组织手机麻将违法不违法?
      组织手机麻将违法不违法?一般来说,区分手机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手机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


·什么是入职什么是转正?
      在我国劳动市场上,很多都是工薪阶级,故而广泛存在着劳动关系。就实际情况来说,职员在入职之初,有一个试用期,在经过试用期后,会让有能力的职员转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职员,由......


·交通事故轻微刮擦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发生,那么作为当事人就应当积极的去处理,以免事故给自身造成更多的损害。现实中针对不同的交通事故具体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那其中交通事故......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