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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翻供有什么后果 证人有什么特征

  我们发现在诉讼过程中,有的证人前后提供的证言是不一致的,甚至还有当场翻供的情况出现。对于这样的情况,按照规定具体的处理不同,但就证人翻供而言肯定是会有一定的后果的,那到底证人翻供有什么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证人翻供有什么后果
  证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知道事实。如果前次陈述不真实,可以再次陈述予以更正,不涉及翻供的问题。如果证人陈述虚假的事实,是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
  对于证人翻供的证词,法院会依法要求证人予以合理的解释,证人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法院对翻供的证词将不予采信当然,对于前后证词不一,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另外,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前后证词不一,影响案件判决结果的,可能涉嫌伪证罪。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七条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二、证人有什么特征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
   (二)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
   (三)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若出现了证人翻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依法要求证人予以合理的解释,证人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法院对翻供的证词将不予采信当然,对于前后证词不一,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而要是翻供的行为涉嫌作伪证的话,那么此时还会追究证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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