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
  二、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怎么办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生活中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很多,购房者应知道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怎么办,在购房过程中尽量避免风险。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而要求双倍赔付者,但胜诉的却寥寥无几。因此,建议购房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先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律师,这样处理纠纷才比较有把握。
  
  
  
总结: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商业领域中,人们为了能够获得机会,往往会采取一些见不的光的手段,其中就包括贿赂对方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但是如果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就会触犯刑法,构成商业贿赂罪......


·遗产偿还债务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偿还债务分配原则是什么?(一)一般情况下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我国继承法虽然未对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遗产债务,只有在特......


·商标复审费用是多少 商标复审要好多钱
      商标复审费用是多少商标复审要好多钱一、商标复审费用是多少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


·聚众在中国打麻将犯法吗?
      聚众在中国打麻将犯法吗?打麻将本身是不违法,是一种娱乐行为,是公民的自由,法律对此不约束。但是,如果以打麻将为名,进行赌博活动,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涉......


·父母的房子立遗嘱后如何过户
      父母的房子立遗嘱后如何过户一、父母的房子立遗嘱后如何过户?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离婚怎么样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法官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处理。那一般诉讼离婚怎么样争取小孩抚养权......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