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年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2017年
  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共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现实生活中,车祸的发生往往是难以预测的。有时候不仅会伤及到成年人,还有可能会伤及到儿童。但是无论哪一种,赔偿肯定是必须要进行的。如果车祸对儿童造成伤残,受害人可以依据文中介绍的内容,即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总结: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年是怎样的?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2017年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共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怎么办?
      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怎么办?这要分情况来进行的。不同的情况下是有不同的出路方法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


·监护人由法院确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监护人由法院确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每个人都有相应得监护人,正常来说自己的父母即为第一监护人,如果遇到没有第一监护人的,有些情况下监护人是需要法院来判定的,比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


·怎样是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
      怎样是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会不会退还?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会不会退还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五十六条规定......


·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其实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自然了,在离婚方式不同的情况下,适合的情形自然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