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仓储合同中有哪些特殊权利?

      1、存货人对仓储物的检查权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保管人在仓储物的占有期间, 仓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存货人。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随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但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行为,不得妨 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如果保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并提取样品,仓储物发生变质或有其他损害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对仓储物的提存权

       《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同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 储物。”所谓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 证明或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一经提存即认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债权人享有向提存物的保管机 关要求提取标的物及其孳息的请求权,但须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并支付因提存所需要的保管或拍卖等费用,且提取请求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 而消灭。

      提存程序一般来说,首先应由保管人向提存机关呈交提存申请书。 在提存书上应当载明提存的理由、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存货人或提单所有人的姓名、住所等项内容。其次,仓管人应提交仓单副联、仓储合同副本等文 件,以此证明保管人与存货人或提单持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此外保管人还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催告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货而对方没有提货,至该批货物无法交付其所有人。
总结:1、存货人对仓储物的检查权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保管人在仓储物的占有期间,仓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存货人。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起诉离婚请了律师自己还需要出庭吗?
      现在年轻人闪婚闪离的现象比较多,感情基础比较脆弱,夫妻感情破裂后甚至都不想在法庭上见面,不少夫妻在离婚时都请律师代理自己不愿意出庭,如此僵硬的局面让法官也着实为难。那么起诉离婚请了......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一、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在膝关节以下截肢,应定六级伤残。依据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f)六级32)一侧踝以下缺失,可以构成......


·怎么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怎么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一般通过公司账目、票据等证据来证明。《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出如下制度设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效期在什么时候产生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效期在什么时候产生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二、对代位继承与转继......


·开庭不认罪法院怎么判理的?
      许多时候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案件麻烦的,需要到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也就是由法院对于双方的证据以及律师的辩论进行审核以及把关,然后审理处判决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总会出现犯......


·怎么样算自动离婚,离婚有哪几种方法
      怎么样算自动离婚,离婚有哪几种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


仓储合同中有哪些特殊权利?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