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萧山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是怎样的?

  萧山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是怎样的? 一、相关概念
  拆迁补偿就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让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形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就简单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一)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二)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三)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为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是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是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以上就是萧山农村拆迁政策。我们可以看到,拆迁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方式,也可以两者结合进行补偿;对于货币补偿的确定,又有三种方式。货币补偿又分为房屋补偿、拆迁补偿、奖励性补偿,这三种费用分别按照人口或房屋面积来确定。同时,除了拆迁补偿政策,还有拆迁安置政策,请务必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总结:萧山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是怎样的?一、相关概念拆迁补偿就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汽车数量也在逐年的增加。这对交通道路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我国针对这一情况特制订了交强险,以保护被害人再发生交......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交通事故人伤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


·单位员工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单位员工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怎么办一、单位员工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怎么办劳动者辞职的,其养老保险可以等找到新的公司以后,要求新的公司继续为其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公司也可以暂停缴纳,只......


·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否约定?
      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否约定?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约定,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知道这个约定的债权人生......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名下的财产转给子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一方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给自己的父母或子女,这样的赠与合同可以生效吗?本......


萧山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