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赌博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关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追诉标准,那么您知道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赌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对赌博类犯罪如何定罪处罚
  赌博类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出于获取金钱和财物的目的,具体表现为以钱财作赌注,或者自己不参加赌博,但从赌博活动中抽头渔利。如果参与赌博活动,涉及金额很小,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的,不构成犯罪。当然,以营利为目的,并不要求行为人一定要实际上赢利赚钱,只要是主观上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并且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使事实上没有赢得钱财甚至输钱赔本,也不影响构成犯罪。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生活中,一般的赌博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赌博罪,而只有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赌博罪的追诉标准之后,才能以此罪定罪,之后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对此罪该如何处罚,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总结: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赌博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关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追诉标准,那么您知道赌博罪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质押贷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


·非法集资对会计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与过去非法集资常常出现在大中城市不同,目前的此类案件还会发生在一些公司中。因为一些主管人员法律观念的不足而将公司引上非法集资犯罪道路上的情况也呈逐渐高发的趋势。于是有人常常会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的犯罪认定
      刑法修正案对抢劫罪的相关认定做出了符合时代要求的调整,不管是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还是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的犯罪认定及相关界限......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1、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因为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但是如果伤者自己没有钱医治,伤者起诉到法......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


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