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杀人是判死刑吗,哪些人不能判死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然我们经常说这样一句话,但就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定来看,其实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杀人之后,并不是一律都会判死刑的。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详细为您介绍杀人是判死刑吗。一、杀人是判死刑吗杀人要判死刑吗?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回答,应该分情况对待。杀人这一行为,根据主观方面可以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1、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即便是故意杀人,也不一定要判死刑,也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座谈会纪要,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的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总之,故意杀人罪的判决也应根据实际案情,通盘考虑,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过失杀人,在法律上称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3条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来看,过失杀人的时候,最高刑不超过7年。所以如果最后法院认定杀人行为是过失行为,则一定不会被判死刑。二、哪些人不能判死刑,死刑的适用范围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也即是说,下面的这类人不适用死刑: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现代社会是一个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杀人是一种恶劣的行径,但是杀人必须对主观心态作细微的区分,不能笼统说杀人就要判死刑。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只有那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人才会被考虑判处死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适用死刑的,这类人法律有明确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然我们经常说这样一句话,但就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定来看,其实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杀人之后,并不是一律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与各国法律的保护大同......


·试用一天就被辞退有工资吗
      有工资,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试用期满后辞退员......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方把自己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


·厂区内被车撞算不算工伤?
      厂区内被车撞算不算工伤?一、厂区内被车撞算不算工伤?厂内机动车导致的伤害,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杀人是判死刑吗,哪些人不能判死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